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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梦之队(义工之旅)

2023-06-02 02:01:16爱心家园1

1. 义工之旅

进入“志愿北京”网站后,看到左上方“志愿者注册”,点击进入,就可以开始实名注册之旅。

弹出“注册新用户”页面后

在该页面点击“志愿者注册”选项卡,根据对话框提示,填写用户名、密码、邮箱。

注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时,一定要填写真实姓名和正确的证件号码。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确认啦

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下方“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按钮。

若用户填写的信息正确,会进入“信息提交成功”页面。5个工作日内,会对您进行实名认证,通过后,您将获得注册志愿者唯一编号!

审核期间能干啥?

多了去了!您可以返回“志愿北京”首页,登录个人账号。您可以完善个人信息,还能找寻心仪的志愿项目、志愿团队参与其中

2. 义工旅行视频

袋鼠义工旅行是靠谱的义工旅行,这家袋鼠义工旅行在安全上以及其他方面都是非常不错的,这属于免费加入以及义工形式的方式进行旅游的一个组织。

3. 义工旅行活动是真的还是假的

靠谱

出走世界是我们学长创办的项目,我自己也参加过,是非常靠谱的。首先肯定是不会有强制购物的,当地的工作人员相当于辅导员的角色,只负责接送、陪同、教学培训等,其他自由时间都是自己安排。所以这个不用担心。

4. 义工之路的收获

感受到了被他人需要的价值观,对于这个刚刚踏上人生之路的年轻人来说,死亡依旧是一件遥远而模糊的事情,但是将来当死亡来临时,他或许会比别人多一份坦诚和从容

5. 义工游记网站

加入赏云协会的方法和条件可以在协会的官方网站或社交媒体平台上查找并了解。一般来说,加入协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在云端计算或大数据等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经验和技能,具备团队合作能力,有一定的学术背景等等。具体要求可能因协会而异,建议详细了解并遵守协会规定。

为什么加入赏云协会?

1. 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加入协会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同行,分享和了解最新的技术和研究成果,发掘更多的合作机会和参与项目的机会。

2. 提高个人技能和知识水平。协会有诸如技术分享会、讲座、论文评审等活动,参与其中可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3. 提高个人知名度和声誉。加入协会可以扩大个人的影响力和社交圈子,让更多人了解和认可自己的能力和贡献,进而提高个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加入赏云协会除了获得上述好处外,还可以享受协会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优惠,例如会员折扣、参加协会活动的优先权等。同时,加入协会也需要做好集体荣誉意识,尊重并遵守协会规定和章程,为协会发展和社区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延伸阅读:

1. 如何获取云计算职业技能证书?

2. 云计算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 如何从电商领域出发,探索数据科学的应用?

4.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前景分析。

6. 义工旅行一种崭新的欺骗方式

答案很直接:每位志愿者都应该明白天底下不存在绝对的安全。虽然国内的所有国际义工组织都是公司(如旅行社、文化传播公司、互联网公司等,大家可以通过它们公众号绑定的运营主体查询到),但是他们并不参与海外项目的运营,因此海外的项目的安全风险并不在他们的可控范围。

从财产安全上来说,国际义工组织收了钱,肯定会让你和海外的机构对接上,基本上不会跑路,至少目前没有听说过义工组织圈钱跑路的情况。但是出国后的随身携带的财产安全是由志愿者自行负责,发展中国家相对落后,有些地方比较乱一点,所以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从人身安全上来说,国际义工组织不愿意也负责不了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它们一般是通过购买旅游保险,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好他们负责的安全范围,将万一志愿者出现人生安全的责任规避掉。因此,志愿者在选择项目的时候尽可能的选择政局稳定、民风淳朴的国家或地区。此外,通过XX国际义工组织/协会参加国际义工旅行有哪些潜在风险?,志愿者出发前需要自己考虑清楚。

7. 义工旅行主要是干什么的

内容包括:

1、组织环保志愿者小分队、到公共场所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2、环保志愿者小分队、到社区宣传垃圾分类,为“分类垃圾桶站岗”;

3、自觉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4、在家庭开展小手拉大手的环保活动,做到节电、节水,让环保从身边小事做起;

5、组织宣传不随手扔垃圾塑料袋,参加“走一处、净一路”的捡垃圾活动;

6、宣传引导:绿色出行、绿色装修、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活动;

7、宣传践行:节约粮食、节约用餐、“打包带走”的活动;

8、宣传公共场所禁烟,监督协同,防止污染环境;

9、宣传公共场所禁止大声喧哗,防止噪声污染:

10、校园里,开展我是“环保小卫士”活动,植树种草、领养树木、美化校园活动。

8. 义工之旅特长怎么写

志愿者填个人技能及特长,是组织者想了解志愿者有什么能力和擅长做什么。填技能可以写唱歌、跳舞、书法、绘画、乒乓球、蓝球、足球、排球等。特长可以写你擅长组织领导、沟通协调、计划管理等。你写下这些技能特长后,组织者会根据你的特征量才录用你,充分发挥好你的作用,

9. 义工之旅是什么意思

是真的,但现在好多青旅打着义工的名号!招免费劳动换取住宿吃喝。不过有些确实很累,并没有所说的只干三四个小时,甚至更久!但也有好的老板,自己斟酌。不过要是时间真的很长,还不如去找份兼职做做

现在确实很多机构都会通过免费名额来提升影响力,这就如商家的试用、试吃,是很正常的。只不过参加的时候要警惕,选择靠谱的机构和活动,并且保持平常心,因为选拔活动必然有个落选的概率。

不排除部分机构会为了吸粉而虚假宣传,比如说实际招募只有1-2个人,却在宣传中不标注选多少个人,导致可能有几千人参与最后大部分落选;或者后期要收取附加费用,行程安排和宣传不符合等等。

10. 义工之旅行

我个人觉得至少是很有意义的,可以增长你的经历!

11. 义工旅行志官网

志 愿 服 务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 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 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章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七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成立行业组织,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交流,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十条 在志愿服务组织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一条 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招募时,应当说明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以及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三条 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法律、行政法规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十七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可以使用志愿服务标志。

第十九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

记录志愿服务信息和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第二十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应当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其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应当尊重志愿服务对象人格尊严,不得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第二十二条 志愿者接受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

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志愿者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

第二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共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

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的,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提供需求信息,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及时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当接受有关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

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志愿服务组织有违法行为,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志愿服务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无权处理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投诉、举报。

第四章 促进措施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八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二十九条 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第三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对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

第三十五条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条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收取的报酬;情节严重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并处所收取报酬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志愿服务组织不依法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或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第三十九条 对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由民政、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开展公益活动,需要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可以与志愿服务组织合作,由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志愿者,也可以自行招募志愿者。自行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参照本条例关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

城乡社区、单位内部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本单位同意成立的团体,可以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十三条 境外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境内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守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组织境内志愿者到境外开展志愿服务,在境内的有关事宜,适用本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境外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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