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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范围(202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多会到账)

2023-04-05 02:20:07公益话题1

1. 2020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多会到账

2020秋季申请的助学金,应该是2020年的12月31日之前到账一半,2021年的春季到账另一半,二零零年秋季申请的助学金,不会到2021年的秋季才到账的。2021年秋季到账的应该是2021年秋季申请的助学金。所以如果你是2020年秋季申请的助学金,到现在还没有到账的话,那就只有一种情况,你2020年秋季申请了助学金,但是并没有获得助学金。

2.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是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意见》共17条,涵盖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的范围、机制、原则、申请条件、效果评估等方面内容,旨在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救助工作力度,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明确,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违法犯罪侵害或者民事、行政侵权,无法通过诉讼、仲裁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退役军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意见》强调,党委政法委应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应积极与同级有关办案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引导并帮助其落实待遇保障和帮扶援助政策。公安机关在办理落户、流动人口登记等行政事项时,为退役军人申请并享受有关政策待遇提供便利条件。司法行政机关通过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鼓励律师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优先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应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和帮扶援助等相关政策。

《意见》要求,有关单位要为受理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或者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对未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或者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后仍面临生活困难的,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退役军人早日走出生活困境

3.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额

(一)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在入伍当年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继续完成剩余年限学业的,实行学费减免;

2.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学费减免。对于考入高等学校后当年应征入伍的大学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按学制期实行学费减免。

3.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直接招收为士官

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退役后考入高等学校

国家对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新生,实施学费减免。

(四)不列为本项目资助对象的高校学生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不能享受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

4.已享受过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的。

二、资助标准及年限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对后续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资助范围内。

三、情况统计和材料报送

(一)统计范围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符合应征入伍国家资助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学费资助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录入“附件1:2021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对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2.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各学院将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学生信息录入“附件2:2021年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3.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

各学院将2021年秋季学期退役复学的学生信息录入“附件3:2021年广东省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4直招士官学费资助。

各学院将应届、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名单录入“附件4:2021年广东省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代偿明细表”。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5.退役入学士兵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金。

各学院将截止2021年秋季学期已报到入学且自主就业(包括退役一年以上和一年以内)的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录入“附件5:2021年广东省高校退役入学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6.高职扩招的学生符合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4.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期限

从2021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即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5.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这个问题有点难度,因为2014年教育部的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入学作为更加详细的规定,其中说到考硕的,如下:6.落实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优惠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立二等功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这里特别指出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对于你这样的情况,没有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请问你是什么地方的,看看当地的政策是否有详细的规定。

6. 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是如何认识的

高校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遵循以下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货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验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退役证书复印件。学校学生资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资助资金不足以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经办银行重新签订还款计划,偿还剩余部分货款。

7. 退伍军人教育资助

减免。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高校入学时咨询系里老师,会有一个学费减免申请表,需要寄回户籍所在地武装部门盖章,并提供入伍通知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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