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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资助系统江西(全国中小学资助系统山西)

2023-06-01 21:00:28公益资讯1

1. 全国中小学资助系统山西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有十一种资助方式:

1.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师范生公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部分省份高校也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报考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咨询。

8.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 校内资助。学校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实施校内资助。

2. 山西省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登录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分别通过“太原市人才补助(贴)申报系统”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自行下载打印《申请表》,本单位人员全部提交申请后,用人单位可下载打印《花名表》。

(二)材料提交。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三)审核。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用人单位。

(四)公示。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市人社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市委人才办和市财政局。

(五)发放。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分配意见将资金拨付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委托银行代发,补助(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人才联名卡。

(六)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3. 山西省学生资助

1、首先,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到社区卫生院申请,获取申领须知和材料模板。

2、然后,第一次申领公益奶粉前,需要携带母亲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建档立卡户贫困卡或帮扶证(全额资助的贫困家庭出示,一般家庭不需要)以及婴幼儿出生证明及一份复印件等材料交给卫生院。

3、最后,等待卫健局收集上报基金会总部审批。审批成功后,每月可以领取一次奶粉。

注意,第一次以后,家长只需要带着母亲身份证和宝宝出生证明以及上次用完的奶粉的全部奶粉盖即可。

4. 全国中小学资助管理系统

根据家庭原因情况写出资助申请交学校资助会,申请无息贷款或勤工俭学

5. 全国小学生资助系统

一)2021年新入大学和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职高)及在读大学的且符合享受中央财政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的职工子女。

(二)2021年考入大学(含大专、高职)的省、市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

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对象及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一次性帮扶资金:

(一)大学新生(含大专、高职):每人5000元。

(二)享受中央财政困难职工大学在读子女:每人1200元。

(三)享受中央财政困难职工新入和在读高中(含中专、职高):每人1000元;新入和在读初中、小学:每人600元。

申请办法

(一)申请大学新生助学金时,填写《成都市新津区总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大学入学救助申请表》(需贴申请人照片),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区总工会资助的建档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子女,向区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由区总工会按照受助条件逐级审核,进行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6. 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山西入口

雨露计划2022年发放时间山西:7月底前,申请时间是每年12月7日-12月20日。

2022年春季共审核通过符合“雨露计划”中高职教育补助申报材料275份,补助学生275人,补助资金110.4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7日(共10天)。

7. 全国中小学资助系统登录入口

1、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点击微金融-借记卡余额-现在绑定进入绑定流程-点击绑卡成功页面的关闭后,即可显示该绑定借记卡余额及一周内交易明细;

2、通过电脑登录中国银行官网www.boc.cn,点击“个人客户网银登录”,在登录页面输入借记卡号和取款密码即可查询账户余额;

3、通过中行官网或使用正规软件市场下载中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在登录页面选择快速查询余额,输入借记卡号和取款密码后查询。

8.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登录山西

学籍号查询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是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于2002年主办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和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

学籍学历怎么查

①在浏览器搜索学信网,选择学信网官网。

②导航,查询学籍点击学籍查询,查询学历就点击学历查询。

③第一次需要选择注册,登录后就可以查看到自己的学籍或者学历信息

9.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山西

1、网页搜索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山西省为例),登录网址,输入账号进入。

2、点击首页上面,学籍管理。

3、看左边,综合查询-点“在校生查询”。

4、输入姓名,一定要是建档时的名字。如果不知道名字也可输入学籍号点身份证号,最后点“查询”。

5、点“查询”后出现学生信息,点击姓名。

6、出现该生详细信息,个人学籍号在学生个人信息页面的的第一行,即可查询出学生的学籍号。

10. 山西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临时救助标准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及救助内容、救助种类、困难对象劳动能力、遭受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救助标准如下:

(一)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事件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5000元;因患危重疾病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因就学或其他原因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

(二)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1倍以上2倍以下、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事件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因患危重疾病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因就学或其他原因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

(三)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且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上4倍以下,因灾(非自然灾害)或遭遇突发事件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因患危重疾病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2000元;因就学或其他原因的,每次救助标准不超过1000元。

第十条 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同一家庭原则上每年只给予1至2次临时救助,每次只能申请与家庭情况相符的一种救助方式。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报同级政府审批,或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可再给予适当救助。

11.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山西

11月1日,山西省医保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明确“三保险、三救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执行到2021年底。从2022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

优化资助参保政策

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2022—2025年,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自2022年起,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 资助参保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负担。

落实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住院医保目录内费用年度0.1万元、0.3万元、0.6万元自付封顶政策,执行各统筹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75%左右。

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取消封顶线。

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

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救助待遇政策,分类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特困人员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 返贫致贫人口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 低保对象目录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6万元。 经三重制度支付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完善门诊医疗保障政策

各地要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入全省统一的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6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3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管理的按次实施医疗救助,限额管理的年底一次性救助。 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特药保障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剩余部分特困人员按2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按10%的比例救助。

调整攻坚期内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原第三方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补充医疗保险经办合同若到期,可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将经办合同延期到补充医疗保险停止执行日。

继续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控费比例的规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省内一类、省市级二类、县级二类及三类收费标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目录外费用分别不得超过总费用的30%、20%、15%,凡超过控制比例的费用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过渡期内,返贫致贫人口省内住院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5%的比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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