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助学扶贫 > 正文内容

学校资助工作职责分工表(我校资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2023-05-13 06:10:07助学扶贫1

1. 我校资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1、专项奖学金是指由社会各界自愿向我校或部分院系捐资设立的各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学校尊重捐赠方的设奖意愿,有义务向捐赠方如实地介绍学校的有关情况,为捐赠方设奖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服务。

2、为规范专项奖学金管理,社会各界资助的专项奖学金名称一般定为“山阳中学×××奖学金”;并以学校的名义向学生颁发。

3、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需与学生处进行协商,并附有关协议和评审条例,内容包括:

⑴、专项奖学金名称;

⑵、专项奖学金基金及资金来源;

⑶、设立专项奖学金的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⑷、奖励范围、奖励额度、评奖要求及评审办法;

⑸、其他有关材料。

4、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各学院、系设立专项奖学金,必须经学生处审核、批准、备案,以便学校进行规范管理,并对其评定和资金发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5、学生处和×××单位对学生使用×××奖学金的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2. 学校资助工作属于哪个部门

记者联系市教育局人事科了解具体情况。该科室一工作人员介绍,给农村原民办代课老师发放教龄补助,是省财政、人社、教育、编办四个部门联合出台的一个政策。教龄补助费用,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目前,省、市财政的具体政策已出,且已明确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发放教龄补助。但是,由于各县财政正在核定各县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情况,导致各县的具体政策还没出台。教龄补助发放,需待各县政策确定后方可执行。

3. 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1.什么是优待?

优待是国家、社会对优抚对象在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给予物质照顾和优先优惠待遇的制度。目前的优待主要包括:义务兵家属优待、医疗优待、交通优待、参观游览优待、教育优待、住房优待、随军家属安置优待等。优待工作是我国优抚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优抚工作的重要特色。

2.什么是抚恤?

抚恤包括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两种。死亡抚恤是国家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采取一种精神抚慰和物质照顾的形式。死亡抚恤经历了从帮耕帮种,实物补助,发放抚恤粮到发放抚恤金等形式。目前,分为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两种。残疾抚恤是国家和社会对残疾军人采取的军人生活保障性质的抚慰形式,体现了国家对残疾军人政治上的褒扬和物质上的关怀。

3.什么是优扶?

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

4. 学校资助部门

(一)春季、秋季学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应分别于当年5月30日前、11月30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生活费补助资金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选取以下形式中的一种进行发放:

1.转入学生或监护人银行储蓄卡(存折);

2.转入学生食堂就餐卡或发放食堂用餐券。

3.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通过银行卡方式发放的,经同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转入学生校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非寄宿生可转入学生校园卡。

(三)通过学生银行储蓄卡(存折)发放生活费补助的,发放前由学校负责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资料,并由学生本人在《生活补助费发放受助学生银行卡(存折)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通过校园卡形式(含食堂就餐卡、发放食堂用餐券)或现金发放的,由学校填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表》,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5. 学校的资助工作

勤工助学办公室助理的工作日程的话,他只要是收集报名勤工助学协商的一个名单,还有就是与各学院之间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还有一个就是给学生安排勤工助学的一个岗位,还要监督学生的一个工作,看他们是否偷懒,是否尽到责任,还要下发通知以及汇报领导

6.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是哪里?

如果是社保管理人员的话,携经办人的身份证、逝者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明,经办人与逝者的关系证明,到社保办理。如果是财政负担人员,到原单位办理。办理程序为: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遗属补助审批表,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到社保部门申领。具体由退休教师原所在单位人事干部负责办理拓展资料:

1.退休教师死亡后,配偶有固定收入的,不能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孟州市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补助192元。

2.办理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退休证、火化证、享受遗补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遗补申领有关证明。

3.离退休费必须由亲属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殡葬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民政部门或者社保部门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

4.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5.抚恤金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7. 我校资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的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都设在学校的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写:学校地址及名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资助部门是指学校为援助因家庭贫困而在继续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而成立的部门,主要负责对学生中贫困群体的发现·调查以及援助行动。主要常见于学费生活费高昂的大学。

8. 我校资助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及申请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d.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主要事迹,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e.可由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和特殊事迹的推荐人为其撰写至多1封推荐信,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初评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从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自强精神,高中学习发展的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及推荐情况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初试

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基础(物化综合)或文科基础(文史综合),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体质测试等。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认定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获得认定学生的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应不低于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为准),高考填报志愿时需填报本省的相应批次,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学科类型保持一致。

3.获得认定的学生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

(1)为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

(2)为学生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

(3)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

4.自强计划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在各省的本科一批(或各省规定的相应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高考改革省份学生优惠分数将视情况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21年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强计划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21年4月12日-4月25日,自强计划报名。

2021年5月30日左右,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1年6月11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初试准考证为准)。

2021年6月15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21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强计划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强计划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强计划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并向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强计划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自强计划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考核形式与测试环节以我校后续通知为准。

5.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 学校资助工作流程和操作手册

精准扶贫教育补助的申请流程:

1、农村贫困学生应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省外就读的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交受理单位审核,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2、受理单位对申请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进行评审,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省外学校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10. 学校资助部门是什么意思

我是一个乡镇残联理事长,同时也兼任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残疾人两项补贴属于民政部门管理,残疾证以及残疾人的其他福利保障属于残疾人联合会(残联)管理。

残联的职责

说到残联的职责,大家可能认为就是给残疾人办理残疾证,免费申请领取轮椅。

其实残联的主要职责不仅仅是发个证免费给个轮椅。残联的主要职责还包括调查残疾人的状况,统计残疾人的数据,分析残疾人的成因,开展残疾人预防、扶贫、康复、就业、教育、无障碍设施改造、权益维护等等,最终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民政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民政部门管理,这一点可能大家不是很理解。

残联是残疾人联合会的简称,专门负责保障为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免费申请轮椅、安装假肢、技能培训、产业扶持等福利权益,那么残疾人两项补贴为什么要由民政部门管理呢?

这主要是因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属于“社会救助”性质,并非“普惠性”政策。

什么意思呢?因为残疾人两项补贴确切的叫法是“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有了这个“困难”这个补贴就变成了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性质。这也直接导致残疾人两项补贴并非普惠性政策,只有经过评议、公示等审核后,由符合条件困难残疾人享受。并不是说只要是残疾人就都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比如残疾人中的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包括五保户孤儿等特困供养的残疾人就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原因很简单,公职人员等生活不困难,后一个特困供养人员国家已经在生活等各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低保申请程序基本相同,在享受两项补贴的时候要先申请,由村、社区进行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残联上报审批。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困难残疾人的审核相对低保就宽松很多,只要不是公职人员,一般都会评议公示无异议,都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有两组数据也可以说明这个问题,全国残疾人数量为九千多万,城乡低保人数为四千多万。

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回复。

11. 学校资助工作职责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助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和档案建立。

三、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学校勤工助学方案的制定和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的指导。

1.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设置及审定;

2.负责勤工助学校内岗位人员的招聘、检查、工资发放工作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nanba.com.cn/zxfp/184463.html